校园卡租赁合同
甲方:北京勤而乐教育科技中心
证件编号:91110106MA01YKJU40
乙方:(姓名)
证件编号:(身份证号)
一、租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有关规定,为明确甲、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,经双方协商一致,自愿签订本合约。
二、租赁期限及租金
甲方将具有明确来源、合法使用权的 (校园卡名称) 于 (起租日期) 至 (结租日期) 出租给乙方使用,包含押金 (押金金额) 元,共计租金 (付款金额) 元整。
四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1 、甲方需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。
2 、租赁期间甲方需对乙方提出的使用类相关问题进行回复。
3 、甲方应同乙方共同维护持卡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。
4 、甲方需告知乙方校园卡的使用方法及充值说明。
5 、甲方应保证乙方租赁期内的校园卡内资金安全。
6 、甲方如发现乙方违规行为,有权单方终止租赁服务。
7 、如甲方出现违约,应对乙方提供积极的赔偿措施。
四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l 、租赁期间如出现丢卡,破损等问题可联系甲方进行补发。
2 、乙方租赁期中的任何问题向甲方提出咨询,甲方将给予解答。
3 、乙方需同甲方共同维护持卡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。
4 、乙方租赁期间校园卡内资金如出现异常,可联系甲方赔付。
5 、租赁期间,如甲方出现违约行为,乙方有权要求全款赔付。
6 、乙方不得私自转租、转售,冒充持卡人或进行违规违法操作,如经发现,甲方有权终止租赁服务。
五、争议解决及违约赔偿
如出现争议,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协商解决,甲方应积极维护乙方权益。若协商失败,则根据合同责任进行判定,如为甲方责任,需为乙方提供全额退款赔偿或其他补偿操作;如为乙方责任,甲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服务,并视违约后果判定是否进行退款或部分退款操作。
六、特别说明
1 、本合同为格式合同,擅自添加及修改为无效条款。
2 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3 、本合同符合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4 、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中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。
5 、乙方在到期后15个工作日内需返还,逾期将承担相关责任。
6 、乙方享有自合同签署后七天内免费退换服务。
7 、双方签字盖章前确认其己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内容。
8 、双方在合同期内可签订补充协议,经双方签字后生效。
9 、如发生退货退款,处理完成后合同将随之失效。
七、支付说明
以甲方提供付款方式为准,甲方支持乙方使用账单或转账凭证作为维权依据;如涉及退款,乙方将按原支付方式退回或以甲方提供退款账号于24小时内退回。
八、签订日期
此合同自(签约日期)起生效。